临武县委原常委、县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县长何淼仁受贿案开庭
2020-08-07 14:46:0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 林邑清风 | 编辑:龙潮辉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883
8月6日,由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淼仁涉嫌受贿案,在桂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桂阳县政府副处以上干部、县政府工作部门党政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委、县委政法委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旁听了案件庭审全过程,接受了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特殊警示教育。


庭审现场

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1年至2019年,被告人何淼仁利用担任永兴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、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永兴县委常委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临武县委常委、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项目建设、工程拨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,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章震云、周显林等四十八人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77.98万元、港币21.4万元、美元3.15万元。

庭审现场

 

 在该案的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与被告人何淼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。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,被告人何淼仁做了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、悔罪。因案情重大、复杂,本案将择日宣判。

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被告人家属及媒体记者等旁听庭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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